全校教職工:
為切實做好學生國(境)外學習交流工作,確保學生在學習、生活、安全、紀律等方面任務的順利開展,現面向全校公開選拔2023年暑期國(境)外學生交流項目帶隊教師5名,其中二級學院推選的帶隊教師不低於3名。
一、項目信息(個別項目時間會有所調整):
1. 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項目 (7月4日-7月28日)
2. 英國西英格蘭大學項目 (7月31日-8月11日)
3. 日本上智大學項目 (7月9日-7月20日)
4. 泰國蘇蘭拉裏理工大學項目(5月24日-6月3日)
5. 越南永新電廠海外實習項目(7月或8月,具體時間待定)
二、 選拔條件:
1. 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2. 具備較強的應對境外緊急突發狀況的能力
3. 具備一定的學生管理經驗
4. 具備較高的英文聽說讀寫水平,具有海外學習或工作背景的教師優先
5. 身體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環境適應能力
三、 帶隊教師職責
1. 項目前期,協助做好項目宣傳和招生工作,原則上,每個團組至少10名學生,配備一位帶隊教師。(個別項目可能存在因成團人數不足而取消或項目合並的情況,帶隊教師需服從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的項目分配安排。)
2. 帶隊教師協助指導學生填報項目申請材料,協調學生團組辦理簽證、機票、保險、住宿等相關事宜。重點指導學生準備合格的簽證材料。
3. 出發前協助組織學生進行行前教育工作。
4. 項目過程中,及時同國際交流與合作處保持聯系,匯報學生在外學習情況。
5. 項目結束後,匯總學生總結報告,做好項目評估,按時上交出訪報告。
四、帶隊教師的費用發放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負責帶隊教師的機票、簽證和保險等費用,教師在國(境)外期間的其他費用根據《關於海外學習帶隊教師相關費用報銷的通知》(上電外事〔2019〕12號)(附件1)的標準發放。(註:如外方承擔帶隊教師的住宿、餐食和城際交通費用,則不予額外發放。)
五、 申報流程:
1. 有意申報者請填寫附件2 《赴國(境)外學生交流項目帶隊教師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批後(學院由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機關單位由部門負責人及所在黨組織負責人審議通過),於5月8日前報送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地址:臨港校區圖文中心1017室
電話:61655061
聯系人:李老師
2.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在報名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做好面試人員資格初步審核,並電話通知面試候選人。
3. 面試結束後,公示最終入選名單。
附件1:上電外事〔2019〕12號 關於海外學習帶隊教師相關費用報銷的通知.pdf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