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3平台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試行)(上電保〔2024〕4號)經2024年5月27日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校園交通🦹🏻、火災事故,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百事3平台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遵循“源頭管理、防治結合🚴🏼♂️、協同共治🚒🪑、保障安全”的原則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電動自行車,是指符合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的最新標準,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自行車。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所有在百事3平台校園內通行的電動自行車的登記、行駛、停放、充電及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學校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協同機製,相關部門和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1.保衛處牽頭負責校園電動自行車的統籌管理工作,做好電動自行車校園通行標識牌證的登記和安裝👩💻,合理劃定停車區域🧗🏼♂️,設置相應標識標牌🙇♀️,對電動自行車在校內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置。
2.各二級學院🧧、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學生、教職工🫘、服務單位人員所使用的已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校內通行登記審批,做好對相關人員日常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教育、監督和管理⬆️,配合做好對電動自行車違規行為的治理工作。
3.後勤管理處負責校內公用電動自行車充電樁的建設和維護,協同保衛、學工、研工🤼♂️、留學生管理、團委等部門共同對公用充電樁進行有效管理🏏。
第三章 通行管理
第五條 符合校內通行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在校園道路行駛,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靠當前路徑的右側行駛🦑。
2.騎行時不得有雙手脫把💆🏼、使用手機、佩戴耳機、逆向行駛、急轉猛拐等不安全行為。
3.禁止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製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後駕駛電動自行車。
4.服從安保人員指揮,經專用通道核驗後方可入校👩👩👦👦。
5.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建議佩戴安全頭盔。
第六條 存在超標🧝🏽、改裝、攜帶危險品、未懸掛或懸掛偽造或失效的校內通行標識牌等情況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校。
第四章 停放管理
第七條 學校統一劃定非機動車停車區域,任何部門、個人不得無故占用或進行堆物影響車輛停放。
第八條 電動自行車嚴禁在建築物公共門廳🧑🏽🍼、地下空間🧑🏿🏫🦏、消防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區域停放🤽🏽♀️,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建築物內。
第五章 充電管理
第九條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在指定位置集中充電👡🦸🏻,充電完畢後應及時拔下充電插頭並挪走車輛,以避免影響他人充電✌🏻👨🏿🚀。
第十條 嚴禁將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帶入建築物內充電或進行室外飛線充電。
第六章 違規處理
第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由安保人員將車輛統一集中管理並沒收充電裝置👩🏿。首次違規將給予警告,第二次違規將對車輛進行集中管理並暫時取消校內通行權限,經學習教育後方可恢復🈹。一年內累計達到三次違規且屢教不改者取消其當年校內通行權限,並通報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對於違規行為造成事故隱患和後果的,將視情節予以追責,必要時轉交公安部門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轉交公安部門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學校相關部門協商解決。本辦法由學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百事3平台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