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科〔2018〕247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和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根據《上海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2018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項目指南。
一、專題一:“一帶一路”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
(一)征集範圍
建設目標:“一帶一路”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致力於促進聯合研究、科技人才交流與培養等,參與各方通過建立深度合作的機製,開展具體合作交流的活動,產生良好的合作成果,為推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持續性的聯合研究,以及未來可能聯合發起重大科研項目提供重要的平臺和基地支持。
建設內容:“一帶一路”國際聯合實驗室合作方之間開展人員互派交流、人才聯合培養,組織科學研討交流活動;合作各方各類資源共享;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聯合研究,並以國際聯合實驗室名義發表高水平論文;聯合研發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創新和探索等。
合作領域:自然科學領域。
執行期限:三年。
經費額度:本專題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項,擬支持6項。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依托註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上海市重點實驗室,項目負責人須為該重點實驗室的主要負責人。每個申報單位限報一項。
2、“一帶一路”國際聯合實驗室的申報采取“1+N”的形式,“1”為我方,“N”為合作方,“N”總數不超過3個。“N”中主要合作方必須位於“一帶一路”65個沿線國家和地區(國別清單見附件)。
3、合作方需具備良好的科研條件、較高的科研水平和較強的科研力量,在相關研究領域與我方優勢互補,並與我方有良好的國際合作基礎。
4、申報單位須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外方合作夥伴簽有聯合實驗室共建協議或合同及其他相應文本,並提供相關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同及合作協議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與分工、知識產權及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素。
5、用以證明申報主體滿足上述申報要求的相關文件及書面材料需掃描成電子版並以附件形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二、專題二:“一帶一路”青年科學家交流
(一)征集範圍
目標:重點資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青年科學家,來滬與我高校和科研機構合作開展科研工作,促進上海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科技交流與長期合作。
支持領域:自然科學領域。
執行期限:兩年。
經費額度:本項目資助金額定額30萬元/項。其中50%的人員費用,須全額用於外籍青年科學家。擬支持60項。
考核指標:外籍青年科學家來滬工作和科研合作交流情況;項目開展情況及論文發表成果等情況。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註冊在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和科研機構和企業,具備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和外籍青年科學家接收能力。
2、申請項目的內容中須包含接收1名外籍青年科學家(國籍所在國別清單見附件)來滬累計全時從事12個月及以上的科研工作。項目負責人須為外籍青年科學家的科研帶教人員。外籍青年科學家不得作為課題責任人申報項目。
3、本項目面向的外籍青年科學家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國籍在附件所列國別清單之列(不包括曾放棄中國國籍人員);(二)在國籍所在國家和地區擁有從事科研的正式工作,且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三)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截止日期為2018年5月31日);(四)承諾資助期間全時在滬從事科研工作。
4、申報該項目的,必須同時提供外籍青年科學家的個人簡歷,包括: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或職稱、聯絡方式,國籍證明(護照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發表的論文和成果,以及在項目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英文材料須附中文譯稿),相應書面材料需掃描成電子版並以附件形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三、專題三:“一帶一路”技術轉移服務領域合作
(一)征集範圍
目標:以共建實體化、市場化運作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與科技園區為支撐和平臺,創新合作觀念與實施方式,形成促進實用技術轉移與成果轉化的服務平臺,匯聚一批雙向科技創新與服務需求,推動技術跨國流動,促進跨區域創業。
重點支持項目:(1)支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共建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拓展技術轉移協作網絡,搭建技術轉移信息平臺,開展技術需求收集、技術對接、成果轉化、技術標準轉移與合作、法律和知識產權等專業化服務,組織專業服務人才交流、專題論壇等活動。(2)支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共建科技園區,探索推動解決科技園區的國際融資、成果孵化與運營的機製,搭建技術或技術標準的雙向輸出及孵化服務平臺。
執行期限:兩年。
經費額度:資金支持不超過60萬元/項。擬支持5項。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註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具備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及國際合作基礎。
2、項目申報單位的合作方所在國家和地區須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詳見附件)。
3、項目申報單位須提交其與外方合作夥伴簽署的有效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實體園區建設的相關證明(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各方投入、分工、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件;約定的合作內容須與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相符。
4、企業申報時,項目申報用於該項目的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於2:1。須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自籌經費投入保證書。
5、項目申報單位限報一項。
6、已作為項目責任人承擔市科委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者,不得作為項目責任人申報。
7、用以證明上述申報要求的相關文件及書面材料需掃描成電子版並以附件形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四、項目真實性、涉密及生命科學項目要求
以上三個方向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均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不含涉密內容;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生命科學類項目的申請人在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時,必須在“二、研究內容和技術關鍵”欄目中首先說明項目研究是否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采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等活動。如涉及,需提交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的批準函,並按《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項目申請單位還須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並由項目申請人簽字。
五、申報者權利
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等書面材料的同時,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與理由。每個項目申請回避專家人數不超過3人。
六、申報方式
1、本指南公開發布。申報人通過“中國上海”門戶網站(https://www.shanghai.gov.cn/)進入“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網上填報項目建議書,並在線打印書面材料(非由申報系統在線打印的書面材料,或書面材料與網上填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項目網上填報時間:
該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18年7月17日9:00,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日16:30。市科委辦事大廳集中接收書面材料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6日,每個工作日9:00-16:30。
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所有書面材料采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一份,須簽字蓋章齊全。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市科委辦事大廳地址:徐匯區欽州路100號1號樓。
辦事大廳不接收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書面材料。
3、網上填報備註:
(1)登陸“中國上海”網站(https://www.shanghai.gov.cn/);
(2)網上政務大廳-審批事項-點擊“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圖片鏈接進入申報頁面:
-【賬戶註冊】轉入註冊頁面進行單位註冊,然後再進行申報賬號註冊(單位註冊需使用“法人一證通”進行校驗);
-【初次填寫】使用申報賬號登錄系統,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相應的指南專題後開始申報項目;
-【繼續填寫】登錄已註冊申報賬號、密碼後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七、其它說明
本指南經評審立項的項目承擔單位,須在項目驗收時一並提交《科技報告》和《科技報告收錄證書》。
八、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技術支持:62129099-2257
附件:項目重點支持的“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8年7月9日
附件
項目重點支持的“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
東亞1國:蒙古;東盟10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緬甸、泰國、老撾、柬埔寨、越南、文萊和菲律賓;西亞18國:伊朗、伊拉克、土耳其、敘利亞、約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門、阿曼、阿聯酋、卡塔爾、科威特、巴林、希臘、塞浦路斯和埃及;南亞8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斯裏蘭卡、馬爾代夫、尼泊爾和不丹;中亞5國: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爾吉斯斯坦;獨聯體7國: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格魯吉亞、阿塞拜疆、亞美尼亞和摩爾多瓦;中東歐16國:波蘭、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亞、克羅地亞、波黑、黑山、塞爾維亞、阿爾巴尼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和馬其頓。